核四公投前,充分揭露相關資訊,並提出替代能源方案很重要!府院25日拍板核四公投一事,對此,台綜院院長吳再益強調,核四議題攸關我國能源問題,政府與社會各界務必拿出合理且可行的替代方案,而非訴求直觀感受。環境法律人協會理事長詹順貴則說,公投從事前準備、議題設定到資訊揭露程度,攸關公投的真假與成敗,政府須公正、嚴謹面對。

核四爭議訴諸公投!行政院長江宜樺25日下午對外宣布,核四停建與否交由嫁到台湾全民共同決定,國民黨黨團更於稍晚立即表態,最快8月將可進行公投。距離公投不到半年的時間,有的學者呼籲核四公投前,政府必須先提出替代能源方案;有的學者則表示,政府必須做足公投議題的設定、資訊彙整與公開等準備工作。

台灣綜合研究院院長吳再益26日接受媒體訪問時便指出,「核四公投前,政黨須提出合理且可行的替代方案。」他表示,若停建核四廠並且讓核一、核二與核三廠除役,我國在20至40年間,要多負擔3兆的發電成本。而風力或太陽能發電等再生能源,穩定度尚未成熟;燃煤發電則會有污染問題,因此各界必須思考核四停建所牽涉的能源問題。

吳再益更說,除了能源問題外,還須思考「電力銜接」的狀況,目前電廠設置須經過環評、建廠和輸配電工程的建設,耗時動輒多年,而核一廠1號機又將於2018年底除役。他強調,核電的問題不能靠政治處理,應依核能和相關專業人士的判斷與理性辯論,才能就問題的核心全面思考。

環境法律人協會大陸新娘理事長詹順貴26日則投書媒體指出,政府若有心要將核四爭議訴諸公投,所有關於核四的利弊得失、核安風險與經濟風險等資訊,政府須充分揭露,並透過類似的聽證程序,讓各式意見充分地辯論和檢視,也讓民眾有時間了解、吸收。

除此之外,詹順貴強調,政府應另遴選一批社會公正與PFD1專業人士組成的委員會負責執行公投前的相關工作,包括公投議題的設定、聽證程序的準備、資訊彙整與公開、公投資訊宣導等,且此名單應接受各界推薦,如此才能建立公信力,直到正式進行公民投票時,再由中央選委會接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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